“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资料图片)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
也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对于这种行为
我们绝不姑息
严查!严处!曝光!
早晨喝酒下午开车,男子“过于自信”结果酒驾撞了车!
2023年3月27日17时许,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上思县思阳镇中华路,有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小轿车,要求出警处理。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路面还散落着三轮摩托车零部件和玻璃碎片,而三轮摩托车司机陆某正昏睡在三轮摩托车驾驶座上。经医生诊治,陆某身体并无大碍。执勤民警对陆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陆某交代,其是在吃早餐时喝的酒,根本没有意识到下午驾车外出还会构成酒驾违法还撞了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陆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三轮摩托车为无号牌车辆。民警依法对其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陆某要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觉得没醉,还能开车!” 这可万万“驶”不得!
3月26日晚21时许,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东兴市东润红绿灯路口开展清查整治统一行动,一辆白色轿车缓缓向执勤点驶来,执勤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车窗刚打开,一股酒味立即飘散而出,当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时,检测棒亮起红灯警告,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了解,该车驾驶员晚上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些酒,认为自己没醉还能开车,便心存侥幸驾车行驶。不料,遇到交警查酒驾被逮个正着。最后,执勤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为解乏喝酒,酒后驾车被逮现行!
3月22日0时许,上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江滨北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民警拦停一辆车牌号为桂PQC***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当司机打开车门,一股浓郁的酒气扑鼻而来。随后,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经对司机盘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通过民警询问,司机曹某表示:“由于白天做工很累,晚上吃饭时喝点高度米酒来提神解乏,心想应该不会被交警查到,哪知正好被民警查获,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
最后,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曹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的处罚。
酒驾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都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来界定。
饮酒驾驶标准:
20mg/100ml≤血液中酒精的含量<80mg/100ml
醉酒驾驶标准:
血液中酒精的含量≥80mg/100ml
处罚情况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次酒驾的处罚措施
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防城港公安交警
再次提醒
严查酒驾持续中
我们对酒驾的态度是
零
容
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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